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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推进“青年之家” 建设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6-06-14 19:30 浏览:

各州(市)团委:

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、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安排部署,结合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要求,现就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重要意义

  “青年之家”是由共青团组织使用和管理,面向社会、面向青少年提供各类服务的公益性、综合性服务场所的总称。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建设,是共青团服务青少年需求、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对近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在服务青年理念、方法、机制等方面创新,在配强服务团队、整合各方资源、丰富服务产品、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探索的集中总结,是破解基层团组织力量薄弱、服务能力不足、服务项目碎片化、有效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的方法手段创新。大力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建设,以“青年之家”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、开展活动、提供服务,使团组织成为团员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、找得到、靠得住的力量,对于密切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、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,切实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,更好地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二、建设标准和推进原则

  要按照“五有”标准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建设:

  有固定实用的场地设施,即拥有固定的场地和基本的服务设施用于开展工作和提供服务;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,即培养带头服务、能发挥表率作用的团干部、团员青年、青少年事务社工、青年志愿者等,形成“团干部+社工+志愿者”的工作队伍;有形式多样的服务项目,即打造贴近基层、贴近青年、贴近需求的服务项目;有健全完善的运作机制,即形成规范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的工作机制;有团员青年满意的服务业绩,即取得青年欢迎、青年受益、青年认可的实际成效。

  “青年之家”建设的的推进,要按照“五有”标准,在继续做好既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同时,着力打造“青年之家”示范点。要扩大创建示范规模,在年内新创建 20 家全省示范性“青年之家”。要全面推进,在集中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开,按照全国到 2017 年底,要实现全省 129 个县县县建有“青年之家”,全省所有城市街道和 50%的乡镇建成 1 个以上“青年之家”的要求,力争用 3 年左右的时间,打造一大批符合“五有”标准的“青年之家”,使它们成为团组织联系青年的重要组织依托、整合社会资源的重要工作载体、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空间,推动团的组织网络、形象标识、工作力量、服务项目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、日常化,为青少年提供持久、有效、广泛的服务。

  三、构建层级化服务体系

  结合“青年之家”建设推进,建立起涵盖“州(市)、县、乡、村”的四级以“青年之家”为主要依托的青少年综合服务体系。

  州(市)、县两级“青年之家”要逐步整合 12355 服务台、志愿者服务中心、青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,拓展服务空间、丰富服务项目, 打造以“青年之家”为主要阵地载体的集成服务平台,主要负责青年诉求和服务需求排摸,服务政策制定实施,资源整合、统筹和调配,服务内容设定,对下级“青年之家”建设的督促指导等。县级“青年之家”,主要承担资源整合和调配、服务项目开发和配送、信息中转等职能。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要充分挖掘现有资源,努力开辟场所,积极整合党政、社会和市场资源, 依托党员服务中心、社区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与社区、企业、社会组织等共同开发,建设团属的“青年之家”站(点),承接县级服务项目和资源配送,面向辖区内青少年提供服务。村(社区)层面“青年之家”要依托日常管理服务团队和青少年专业服务队,面向辖区内青少年提供服务,特别要结合当前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,结合电商网点推开实际,开展专门服务。

  要推动实现线上“青年之声”和线下“青年之家”深度融合,探索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。整合团员信息统计、活动信息发布、维权咨询投诉、网上交流互动、生活便利服务等功能,积极构建联系、服务各类青少年群体的网上服务阵地,加强网上、网下阵地的有效互动,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便捷高效服务。

  四、开展多样化服务

  各级所建“青年之家”把握“规定动作+自选动作”原则,提供好基本服务项目,结合各地实际,彰显各地特色。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围绕: 思想引领,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青少年道德养成等;基础团务,如举行团员会议、团课学习、团籍接转、团费收缴、社区队日等;阵地功能, 如提供区域内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、社会组织活动场所、少先队活动阵地等;整合资源,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对接、志愿服务项目对接、接收社会捐赠等;就业创业,如进行职业技能培训、发布就业信息、受理小额贷款等;文化学习, 如读书交流、文化讲座、文艺沙龙等;公益服务,如“希望工程”、志愿者注册、微公益微心愿对接、留守儿童课后托管和辅导、社区少先队辅导等;权益维护,如法律服务、维权咨询、心理疏导等;休闲娱乐类,如联谊交友、娱乐游戏等;生活服务, 如健身活动、健康讲座等与青少年生活相关的相关服务。开展服务力求多样,又要立足实际,不片面追求多、杂,要在彰显特色,突出专、精上着力,在所有服务内容中必须包括基础团务类内容。

  五、培育多元化服务队伍

  发挥专兼职团干部的主导作用。大力发挥团干部在“青年之家”建设中的主导作用,积极培育带头服务、带领服务、带动服务的团干部队伍,发挥团干部集体智慧,对“青年之家”建设和运行积极建言献策。建立县级以上团的机关干部“联系服务日”制度,组织团干部定期到“青年之家”零距离提供服务,每人每月到“青年之家”工作不少于 2 天。打造“社工+志愿者”工作队伍。市、县级“青年之家”应配备 1 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积极引导青年志愿者广泛参与,组建由专兼职团干部为主导、青少年事务社工为主体、广大青年志愿者为有效补充的工作队伍,保障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。统筹发挥好日常管理服务人员和青少年专业服务团队作用,日常管理服务人员要负责青少年舆情和需求信息收集,专业服务团队要作为服务手臂延伸。激发团员主体意识。做好团员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,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增强组织意识、先锋模范意识和服务意识,使团员对所在团组织有较强的归属感、荣誉感和责任感,推动他们成为服务骨干,建立团员到“青年之家”报到服务制度,引导团员青年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,促进服务青少年工作常态化长效化。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队伍教育培训机制,分类分层对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化培训,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。

  六、健全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

  健全完善“青年之家”工作管理制度。建立日常考勤、档案管理等制度,确保“青年之家”工作正常开展;健全完善人员管理机制,包括人员分工、岗位职责、招聘(募)办法和程序、薪酬管理、培训、考核评估、奖励办法等制度,对平台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;健全完善信息收集机制,逐步使全省“青年之家”成为监测、收集、汇总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需求的实体阵地,逐步提高青少年诉求常态掌握能力;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,按照自评、青年测评、组织考评环节步骤,建立量化考核标准。健全完善“青年之家”服务机制。健全完善服务动员机制,建立团干部“联系服务日”制度、团员到服务站报到制度等,动员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积极参与“青年之家”服务的积极性;健全完善服务规范机制,针对不同服务项目,设立规范服务流程、服务地点和服务时间,将服务主要内容标准化;健全完善服务联动机制,建立各级平台之间、平台与服务团队之间的联动机制,实现各类服务政策、项目和资源流转,青少年需求信息有效联动;健全完善服务协调机制,探索建立与党政部门定期汇报协调沟通机制,积极寻找合作切入点,争取各类政策、资源支持,营造良好外部环境。

  七、工作要求

  “青年之家”建设推进情况将作为团省委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督导,各州(市)团委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督促指导,完善保障措施,推进工作落实,确保全省“青年之家”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,依托青年之家扎实做好服务青少年各项工作,推动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发展。

  (一)巩固提升好创建成果。要围绕该意见要求,进一步提升所创建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水平,使之成为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创建的示范样板。

  (二)做好省级“青年之家”示范点创建申报。根据团省委统一安排,在年内将创建 20 家全省示范性“青年之家”,请各州(市)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填写《2016 年度云南省“青年之声”和“青年之家”示范点创建申报表》,务必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,团省委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择优确定 2016 年度示范点创建名单,每家给予 5 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和 1 万元的硬件支持。“青年之声”和“青年之家”示范平台建设原则上要统一进行申报,对 2014、2015 年度团中央、团省委支持各地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,原则上纳入“青年之家”体系继续做好有关工作,不再列为本次示范性平台创建申报对象。

  (三)扎实推进省级“青年之家”示范点建设。团省委所确定的示范点将于 6 月底前确定,支持经费将同时下拨到位。被确定为示范点的各家单位务必于 7 月 15 日前向团省委组织部上报示范点建设工作计划,于 9 月上旬前完成创建工作,团省委将于 9月底前完成示范点验收工作,对验收合格的单位统一授牌,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进行整改,11 月底前整改不合格的,将收回拨付工作经费及硬件设施,对相关人员将给予问责。

  (四)全面推进“青年之家”建设。在集中示范的基础上,按照全国到 2017 年底,要实现全省 129 个县县县建有青年之家,全省所有城市街道和 50%的乡镇建成 1 个以上青年之家的要求,各州(市)团委要及时制定本地区“青年之家”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督促指导,完善保障措施,推进工作落实,确保全省“青年之家”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,依托“青年之家”扎实做好服务青少年各项工作,推动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发展。

附件:1.

云南省 2016 年度“青年之声”和“青年之家”示范点创建申报表

2.

纳入“青年之家”体系继续推动建设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名单

共青团云南省委
2016 年 6 月 14 日